消费投诉
12315效能投诉
96960价格举报
12358环保举报
12369旅游投诉
96927民工维权
12333税务热线
12366质量监督
12365
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25-07-18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信件编号 | 39533 | 信件类别 | 咨询 |
信件主题 | 宣汉县城买房相关政策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 我是宣汉本地人,2017年在达州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现在由于家属工作变动,在宣汉县城上班,两个小孩也在县城读书,在宣汉租住房屋不太方便,最近想在宣汉买一套房,以下疑问想咨询。 一、本人在达州用公积金贷款买的首套房贷款未结清情况下,能否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内公积金用于购买在宣汉的二套房首付? 二、宣汉县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三、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提取后,以后每月缴存的公积金能否按月转为偿还按揭还款? |
||
信箱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关心。针对您所咨询的公积金购房和提取的相关问题,现向您作如下解释和答复: 一、本人在达州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首套房贷未结清的情况下,在达州市内再次购房的,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 二、在无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达州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您2017年在达州购房所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可办理签约还贷业务每年自动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按揭(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每年可提12个月的还款金额)。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疑问,烦请致电0818-5223087咨询,我们将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经办人:苏红莉 联系电话: 0818-5223087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汉县管理部 2025年7月18日 |
主办: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18-5227066 备案号:蜀ICP备06001688号-1 网站标识码:5117220001 公安备案号:51172202000108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联系方式:0818-5227066 备案号:蜀ICP备06001688号-1 网站标识码:5117220001 公安备案号:511722020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