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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25-06-16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信件编号 | 39476 | 信件类别 | |
信件主题 | 丽都花园公交站背后馆子扰民 | ||
信件内容 | 丽都花园公交站背后门市火锅店,夜宵店2年,可能更长时间,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了,才不得已。一直想的是都是为了生活没必要搞人家啦,没得法了,经常半夜三更被这些店的客人高声喧哗声,酒喝了吵闹打架场合整得失眠。开始嘛就觉得占用人行道经营是什么样的性质,违不违法啦,有人会管的。但是看到人家都搞了好久了,还越搞越大,没得发只有在这里说哈啦,打扰,打扰了!!!另外有个建议,如果信箱够大增加个能上传视频图片这些的功能,上传证据嘛 | ||
部门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向您作如下解释和答复: 一、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19时左右到您反映的丽都花园公交站背后火锅店、夜宵店展开调查,发现六家餐饮店确实存在占道经营以及深夜噪音扰民现象。 二、问题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一)关于占道经营问题。2020年以来,中央、省、市为了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加强城管执法助力经济发展,允许临时出店经营、适当延长夜间营业等措施。因此,县综合执法局为响应相关政策,有序推动夜间经济,允许具备条件的商业步街、商业综合体临街门店在规定时间段外摆经营;允许在具备条件的空闲场地设立夜市摊点;适当延长夜间户外营业时间。同时,严禁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进行宣传叫卖、严禁噪声扰民等行为,外摆经营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 2025年6月17日晚上19时30分左右,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门店负责人将超出规划区域的桌椅撤回,按规定位置摆放,并要求餐饮店晚上22点后必须进店内经营。店主均表示充分理解并支持管理要求,承诺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后,分别向六家门店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经营行为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店铺已承诺将加强内部管理,对食客进行文明用餐的宣传和引导,确保在夜间营业时降低噪音,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干扰。门店负责人表示理解和支持,承诺按要求规范经营。2025年6月18日下午15时,县综合执法局联合社区召集反映路段餐饮店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并就夜间经营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外摆桌椅不得超出规划区域,不得影响行人出行;晚上22点后入室经营,约束食客音量,不得噪音扰民;自觉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强化法律意识,按规定经营。 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进一步推动公安、市场监管局、物业等单位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升综合管理效能,针对夜间噪音扰民问题,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您对我局的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疑问,烦请致电0818-5205432咨询,我们将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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