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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 | 写信时间 | 2024-08-07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信件编号 | 39045 | 信件类别 | 建议 |
信件主题 | 鱼禅寺街单行道——机动车占用非停车区域常年霸占公用道路停车问题 | ||
信件内容 | 问题:1.损害城市形象。违法停车行为将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提升,进而损害城市品位和形象。 2.下降道路通行能力。违法停车侵占有限的道路资源,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效率,使道路交通运行的速度下降,损害了广大交通参与者合法的通行权。 3.增加安全隐患:违停的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导致自行车、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违停的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影响救援,危及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危害公共安全:违停车辆占用应急通道,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车辆难以迅速赶到现场,错过最佳应急处置时间,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5.降低通行效率:违法停车行为会占用有限的动态交通资源,降低交通运行效率和道路通行能力,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不便3。 易引发火灾:“僵尸车”占用道路违停,由于长时间无人看管,车辆电路系统老化,当遇到阳光暴晒等情况时,可能发生车辆自燃,容易引发火灾。 建议: 1.加强执法力度:交警部门应加大对占用非停车位的执法力度,对违规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严重处罚,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 2.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建立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与市城管局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市区城市道路及公共区域的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进行联合治理,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的管理。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劝导等方式,对设置停车位的目的、意义进行宣传,指出擅自占用非停车位的行为是不文明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位或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停车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4.增加曝光力度:在联合执法过程中,积极邀请主流媒体跟踪报道,对这些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让广大市民群众知晓私自占用非停车位的处罚规定,逐步减少类似不文明行为。 5.处理“僵尸车”问题:对于长期占位的“僵尸车”,应依法采取措施,如无法联系车主或车主拒不前来处理的,应依法采取扣押等强制措施,并通过物业部门或村(居)委进行劝说,拒不配合的,告知停车管理单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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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宣汉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监督。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向您作如下解释和答复: 一、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 您反映鱼禅寺街单行道——机动车占用非停车区域常年霸占公用道路停车问题。经核实,鱼禅寺路段周边餐饮店、商户较多,部分驾驶员为方便将车辆停放在此路段,我局交警大队一直有对鱼禅寺路段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处罚,对发现的车辆违法行为及时纠查。 二、问题的处理过程和建议 一是强化城区巡逻执勤,规范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文明驾驶。二是加强巡逻频次,加大整治力度,对乱停乱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确保道路畅通。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出行、文明驾驶、规范停车良好习惯。 以上问题,8月20日我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疑问,烦请致电0818-5239110咨询,我们将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宣汉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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