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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招商公告
字体:[ ] 日期:2008年04月17日 浏览次数: 来源:宣汉招商引资局 作者:佚名

 

   为推进城市建设,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宣汉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招商引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时间:2008—2009年,24个月。

(二)建设地点:宣汉县东乡镇西北乡滚牛凼。

(三)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250吨。

(四)建设工艺:卫生填埋。投资业主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宣汉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按照设计要求安装垃圾处理设施,使宣汉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渗漏液污水水质处理必须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一级排放标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五)建设用地及用地价格:县政府按社会公益事业用地的优惠政策,按照《划拨用地目录》规定采用行政划拨方式供地。

二、运作模式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商,采用BOT(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移交)模式。

三、投资人主要资格条件:

(一) 投资人应为单个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二) 投资人应了解城市垃圾处理厂的用途及运营状况,熟习全套技术和工艺流程;

四、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及公司法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二)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公司业绩:近3年完成的主要工程(含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及相关材料 ;

(四)  比选保证金15万元。保证金必须通过投资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名:     宣汉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宣汉县支行  

    号:   2317580129100022618   

如报名后不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参加比选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通过比选确定为投资业主,比选保证金到该厂建成运营时退还;如比选落选,比选保证金在比选会后5天内全额退还给比选人(不计利息)。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 2008 年4月17日至4月21日到宣汉县招商引资局,报名联系人: 雷剑、粟超 ,联系电话: 0818-5223657 ,传真:0818-5223657,接受资质预审。经预审合格,可申请购买宣汉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相关招商文件,资料费 100 元,售后不退。

六、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和地址

时间:2008年5月6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宣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

特此公告     

  宣汉县招商引资局 

2008年4月17日

 

(签发人:向守刚   拟搞人:雷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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