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函[2008]61号
宣 汉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四川省宣汉县南桥初级中学改建教学
综合楼项目供地方案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四川省宣汉县南桥初级中学改建教学综合楼项目供地方案的请示》(宣国土资发[2008]174号)收悉。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学校基础设施,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该校进一步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有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四川省宣汉县南桥初级中学改建教学综合楼项目供地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该校必须拆除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部分教学综合楼。
二、该宗地以划拨方式供给该校作为改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80.80平方米,界址及用地面积以用地勘界图标注红线为准。
三、该宗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和用途。从批准之日起若连续两年不按批准用途动工建设的,由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该宗地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用于未经批准的经济活动。
四、接此批复后,请通知该校到你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土地决定书》,并及时办理土地登记。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