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函[2008]67号
宣 汉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将普光镇铜坎村3、4、5、6、7组失地农民 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通知
县公安局: 根据普光镇人民政府的请示,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普光镇铜坎村3、4、5、6、7组失地农民70户、162人,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请你局会同普光镇人民政府进一步核实后,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