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函[2008]73号
宣 汉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为实施东乡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普光镇铜坎村等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 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承诺的报告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普光乡铜坎村、北斗村、陡梯村、千河村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申请挂钩周转指标700.50亩,计划投资1942.548万元。 经我县组织国土资源、财政、水利、农业、建设和规划等部门及专家综合评估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认为该项目论证充分、规划科学、操作性强,项目规划及建设符合宣汉县实际。实施该项目,既能保证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又能推动新农村建设,达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我县承诺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1942.548万元的资金保障。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