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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内外联络、协调、全局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字综合、目标管理、政务信息、信访档案、保卫保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财务、人事工资管理。组织宣汉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组织实施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负责拓展市场和旅游业信息调研工作;管理旅游涉外事务,指导与省内外旅游组织的合作与交流,负责日常外事联络工作。 2、综合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旅游业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旅游业法制建设;组织协调旅游发展的政策研究;制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协助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工人技术等级考评。组织研究旅游发展战略,拟定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管委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审查批准;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星级饭店和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A至AAA旅游景区的审核和转报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县旅游业的财会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设施定点和旅游餐厅、饭店、车船、商店、娱乐场所等定点单位的评定和复核工作。审核、转报经营出入境和国内旅游业的旅行社;负责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一、二、三星级饭店;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旅游质量和监督管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县旅游安全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文娱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3、风景区管理管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 搞好景区旅游详细规划;保护风景区旅游资源;制定风景区旅游管理措施;抓好风景区旅游开发的招商引资;办理风景区的其它旅游事项;完善风景区旅游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进行旅游宣传促销;加强风景区旅游景点和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受理风景区的旅游纠纷;规范风景区旅游秩序,整顿风景区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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