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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5223227 主 任:樊孝海 工作人员:王福润 向鹏冲 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文件;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文秘、目标管理、劳动保障信息工作;制定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拟定局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帮扶企业、对口扶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档案、文印、财务、收发、保卫、保密、公物、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统计汇总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进行审核;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局属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和总结汇报;组织编写劳动和社会保障志工作年鉴和大事记;承担机关局党组和党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机关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搞好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本系统职工档案。 (二)培训就业股 联系电话:5229538 股 长:王定泽 副股长:陈玲秋 拟定城乡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市场发展的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办法,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拟定全县就业经费的管理规划和就业服务事业发展体系规划;拟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颁发县属单位开办职业介绍机构许可证,并进行年检和监督检查;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对申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核;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和全县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全县技工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评估认定工作;抓好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工作;拟定失业保险金稽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和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拟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办理企业集体合同的审核;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拟定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抓好培训就业监察工作。 (三)劳动工资保险股 联系电话:5229536 股 长:冯光亮 工作人员:王宗福 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措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关系;拟定完善的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企业工资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政策,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工资分配和集体谈判工资,对企业内外工资收入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抓好劳动工资监察工作。 拟制和组织实施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办法;拟定社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和管理政策,审核全县社会保险费率;拟定基本保险待遇的条件、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拟定社会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办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和原行业统筹的职工退休审批;拟定实施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并进行业务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制定农保工作计划;对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拟制实施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标准及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划;拟制实施遗漏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拟制实施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拟制实施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劳动鉴定机构管理办法;拟制实施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制实施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颁发;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抓好社会保障监察工作。 (四)劳动争议仲裁股 联系电话:5229758 股 长:曾富春 副股长:赵益军 拟定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有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劳动仲裁员考核工作;办理管辖范围内职工劳动合同鉴证;指导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工作;受理和处理有关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争议案件;承办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信访工作;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抓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五)监察大队(法建办) 联系电话:5229658 大 队 长:郑德荣 副大队长:宋万明 郑自学 监 察 员:张佳成 监察职责:宣传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或投诉;对用人单位和就业中介服务机构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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