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护照和签证、证件;
2、延期申请表或者变更申请表;
3、与延期或者变更事由有关的证明。
办理程序
外国人申请各项签证、证件的延期或者变更,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护照和签证、证件;
(二)填写延期申请表或者变更申请表;
(三)提供与延期或者变更事由有关的证明;
(四)按规定缴纳签证、证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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