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春季起,我市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即小学生每生每天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3元等。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市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细致做好2007年秋季学期教科书的退费工作,确保在寒假前,将应退资金全部退还学生家长,同时严禁向学生预收2008年春季的教科书费用。从2008年春季起,所有实施新机制的学校,均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教科书费。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从今年春季开始,凡实施新机制的学校,必须坚决禁止统一使用任何教辅材料。三是实施新机制的学校住校生的住宿费仍按省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物价局、财政厅贯彻实施国家五部委的有关通知执行,但不得高于2007年的收费标准。凡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一经查实,坚决执行校长免职、教师解聘、示范校摘牌的规定,对相关学校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