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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开展信息安全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1日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市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企)业单位开展信息安全知识培训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97号)精神和《全省信息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的通报》(川人办发〔2007〕21号)的具体要求,决定在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企)业单位开展信息安全知识培训。现就开展这项工作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培训,使有关人员全面系统地了解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保障信息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从而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网络文明建设,维护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促进信息化建设。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类事业单位和企业(含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中负责或从事网络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安全意识和法规部分。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培训着重加强和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了解信息安全管理手段和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为信息安全基础和应用部分。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培训着重了解信息安全基础知识,掌握保障信息安全的基本方法,解决信息安全操作应用中的基本问题,提高在实际工作中遵循一定安全策略的应用能力。
  第三部分为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部分。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培训着重提高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能力,通过对信息安全知识的系统学习,通过对信息安全技术和信息安全管理的全面了解,提高有针对性地实施安全管理和开展安全保障工作的能力。

  四、培训方式、时间、地点
  (一)信息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信息产业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2007年年底前完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登记在《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不合格的,继续接受培训;再不合格的,本单位重新派人参加培训。

  六、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

  七、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派人参加学习培训,无故不派人参加培训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二)市级机关党、政、群各部门、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企业(含民营企业)每个单位派1—2名(大单位2名以上)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科级事业单位至少派1人参训。
  (三)各县(市、区)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含乡、镇)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企业(含民营企业)每个单位派1人参训(大单位派2人),其他事业单位也要积极派人参加培训。
  (四)市辖区内的企业单位的参训人员名单,由市信息产业局和市经委负责收集汇总后报市人事局培训引智科;
市辖区内的事业单位参训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后报市人事局培训引智科。
  (五)请各部门务必于2007年7月25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市人事局培训引智科。
                                              培训引智科 联系人:任思和  高联金
                                                       联系电话:212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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